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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受理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的通知(2019-2020届)

发布日期:2021-03-01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办理毕业申请的适用对象、受理时间和地点

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的适用对象:2019-2020届结业生,现已符合毕业条件;

受理时间:2021年3月1日—2021年3月12日;

受理地点:各学院教学秘书处(接受申请资料,并初审毕业资格);

换证领取时间:2021年3月底。

二、提交申请表

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见附件。

三、 需提交的其它材料

1. 最新成绩表一份;

2. 照片(均为新华社统一摄像洗印,背面写名字,保持照片整洁);

3. 证书复印件(考取所缺的证书,教学秘书需查验原件后,并在复印件盖验证章上签名确认);

4.结业证原件(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)。

教务处

2021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