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受理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的通知(2021-2023届)
一、办理毕业申请的适用对象、受理时间和地点
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的适用对象:2021-2023届结业生,现已符合毕业条件;
受理时间:2023年9月1日—2023年9月15日;
受理地点:各学院教学秘书处(接受申请资料,并初审毕业资格);
换证领取时间:2023年9月底。
二、提交申请表
结业证换毕业证申请表见附件。
三、需提交的其它材料
1.照片(均为新华社统一摄像洗印,背面写名字,保持照片整洁);
2.证书复印件(考取所缺的证书,教学秘书需查验原件后,并在复印件盖验证章上签名确认);
3.结业证原件(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必须收回)。
教务处
2023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