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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职院“三好”学生、 “三好”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

发布日期:2020-06-29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评选对象

凡按国家计划录取的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大学生均可参加“三好”学生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评选,其中担任班级干部、团干部、校级院级学生会干部、义工联及社团联合会、校本科生学生联谊会等学生干部的学生可参加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,全日制在校班级可参加先进班集体评选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三好”学生评选条件
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;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;尊敬师长,诚实守信;热爱劳动,爱护公物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,无无故缺席等情况;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。

2.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态度端正,目的明确,学习成绩优良。具体要求:

(1)所有课程考试(考查)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.2(若低于2.2,则该科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年级前5名),德育测评成绩绩点不低于2.5;考查成绩不低于良好。

(2)无补考现象。

3.有以下情况之一者:

(1)积极参加各类文体、学术、科技等活动,在活动中获得院级以上(含院级)的奖励;

(2)在校级以上(含校级)各类竞赛中获奖;

(3)在校级以上(含校级)刊物发表作品。

4.在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,并至少获1次院级以上(含院级)优秀等级认定。

5.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活动,每学期体育成绩为“中等”以上(含中等)。

(二)“三好”学生标兵评选条件

1.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和执行学

生手册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规行为。

2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。

3.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所有课程考试(考查)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.5(若低于2.5,则该科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年级前5名),德育测评成绩绩点不低于2.9;考查成绩不低于良好;无补考现象。

4.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,善于吸收和学习新知识,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综合能力,学年中至少获1次校级以上(含校级)“社会实践”良好以上(含良好)等级认定。
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每学期体育成绩为“中等”以上(含中等)。

6.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心理健康。

(三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
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.学习勤奋刻苦,求知欲强,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,学习成绩优良。

3.有献身精神,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

4.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、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,工作有很强的责任心。

5.有改革创新精神,能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,学术和文化活动有较高质量。

6.有正义感,敢于与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。

7.一年内学习成绩无补考、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。

(四)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

1.具备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。

2.组织管理能力较强,工作积极主动,任劳任怨,有突出成绩为同学所公认者。

3.所有课程考试(考查)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.2(若低于2.2,则该科成绩必须在本专业年级前5名),德育测评成绩绩点不低于2.9;考查成绩不低于良好。

4.任职期间工作绩效鉴定必须为优秀(工作绩效由校、院学生组织鉴定)。

(五)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

1.班级组织机构健全,具有政治坚定、工作扎实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联系同学、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;能圆满出色地完成校、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1)每月至少召开1次班会,班主任及全班同学(参加者达98%以上),有会议记录;

(2)班级各项制度健全,学生干部工作分工明确;

(3)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,无拖拉推诿现象等。

2.全体同学政治上积极向上,爱党、爱社会主义、爱校、爱集体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有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热爱集体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1)全班无任何严重违纪违规行为,无严重警告以上(含严重警告)违纪违规处分;

(2)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占全班比例1%以上(含1%);

(3)全班无重大安全事故。

3.班级学风端正,勤奋好学,态度严谨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1)班级学生考试(含考查)无违纪现象;

(2)全班全学年所有课程不及格率极低,及格率在全院前三名。

(3)学年中考试(含考查)的优秀率(文科课程学习成绩绩点为2.9以上(含2.9)为“优秀”、理科课程学习成绩绩点为2.5以上(含2.5)为“优秀”)达20%;

(4)任课教师反映好,每门课程到课率达98%。

4.积极开展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活动,课余生活丰富多彩。班级每学期组织各项活动不少于2次,学生参与面达95%以上(含95%)。

5.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,全体成员体育成绩达标。

6.无“不文明寝室”。

7.班级同学中科技(研)创新有1人次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荣誉。

8.班级同学中无学生德育测评不及格者。

三、评选时间与比例

1.评选每学年一次,每年9月份进行。

2.评选比例:

(1)三好学生: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总人数的5%;

(2)三好学生标兵:全校15名;

(3)优秀学生干部:比例不超过全校学生干部的20%;

(4)优秀学生干部标兵:全校15名;

(5)先进班集体:全校20个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“三好”学生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程序:学生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→二级学院审核→二级学院公示→学生处审核→网上公示→报学校批准。

2.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程序。班级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→二级学院评比并推荐→学生处审核→网上公示→报学校批准。

五、奖励方式

1.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颁发荣誉证书。

2.“三好”学生奖金为400元/人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奖金为1000元/人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3.先进班集体奖金为1000元/班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六、附则

1.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

2.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,原《深职院“三好”学生、“三好”学生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(试行)》(深职院〔2010〕20号)同时废止。